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延期换证工作通知》(办安监函〔2018〕49号)、《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鄂水利函〔2022〕235号),经研究,决定启动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证书延期复核换证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告如下:
一、延期复核换证范围
2023年3月30日有效期满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证书,均可申请延期复核换证(三级证书向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延期复核换证)。
二、延期复核换证申报条件
1.未发生死亡1人(含)以上,或者一次3人(含)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水利安全生产事故;
2.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管理突出问题;
3.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4.生产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5.有效期内每年对安全生产标准落实及改进完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了总结材料;
6.符合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评审标准规定。
三、延期复核换证申报材料
1.单位红头申请文件及申报表。申请文件应附证书有效期内申请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改进)工作总结报告。该总结报告不同于新申请自评报告,应客观自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8个方面指标(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持续改进等)执行情况、主要做法及措施、存在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等,控制在4000字以内。
2.营业执照、机构设立文件(原件扫描件)。
3.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4.在建(或承建实施中)水利工程项目清单。
5.水库大坝、水闸的注册登记证和安全鉴定报告(仅对水库、水闸管理单位)。
6.拟延期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
7.申请材料真实性和延期条件符合性承诺书。
8.安全生产责任险购买证明(仅对施工企业)。
四、延期复核换证工作流程
1.受理申报。本通告印发之日至2022年10月30日,申报单位向省水利厅提出延期复核换证申请;申报前应由所在地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延期复核换证申报条件(1-5项)进行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
2.材料审核。省水利厅委托省水利事业发展中心、省水利水电行业协会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3.现场核查。根据材料审核情况,制订方案组织现场核查。
4.复核审定。省水利厅主持召开复核评审会进行审定。
5.结果公示。延期复核换证审定结果在省水利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省水利厅监督处负责处理群众举报。
6.换发证书。公示无异议的印发文件、换发证书。
五、其他事项
1.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延期复核换证工作进度可能有所滞后。为保证基层单位相关生产经营活动不因延期复核换证而受影响,现有二级证书有效期延至2023年5月31日。
2.申报材料可通过“湖北省水利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管理系统”(网址:http://slab.eceyun.net/)上报,系统入口在水利厅门户网站“水利业务”栏目内。
联系人:
省水利厅监督处 李珂 027-87221942
省水利水电行业协会 李文芳 18696471456
附件: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用户延期操作手册
湖北省水利厅
2022年9月26日 |